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交易所公布的2024年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在2024年国庆节休市前后对各交易所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2024年9月26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如下:
1、郑州商品交易所
甲醇、瓶片、烧碱和对二甲苯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8%;棉花、短纤、花生仁、白糖和PTA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菜油、菜粕、硅铁、锰硅和尿素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0%;苹果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1%;其它品种维持不变。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黄大豆2号、玉米、鸡蛋、生猪和豆粕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苯乙烯、乙二醇、棕榈油、豆油、液化石油气、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5%;其它品种维持不变。
3、上海期货交易所
热轧卷板、螺纹钢、不锈钢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铝、氧化铝、铜、铅、锌、天然橡胶和纸浆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石油沥青、燃料油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3%;其它品种维持不变。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国际铜、20号胶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低硫燃料油、原油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3%;集运指数(欧线)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43%。
5、广州期货交易所
工业硅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1%;碳酸锂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7%。
6、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维持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上期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除丁二烯橡胶、燃料油和石油沥青品种期货(均按17%收取)外所有品种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上期能源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除低硫燃料油品种期货(按17%收取)外所有品种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大商所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所有品种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广期所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所有品种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郑商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所有品种公司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国庆节前后交易时间安排:
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休市。
10月8日(星期二)08:55-09:00上期所、上期能源、大商所、广期所和郑商所的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10月8日(星期二)起中金所照常开市。
鉴于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您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及时调整持仓,防范假日风险。
山东齐盛期货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