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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
近期,伴随着区块链技术宣传推广,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在境内有死灰复燃迹象,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面向境内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通过数字货币抵押推出零息借贷、双币理财等项目,严重违反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辖内各金融管理部门、网络电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对虚拟货币交易、ICO及变相ICO持续保持监管高压,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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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
近年来,随着我国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一些地方出现“云养殖”“代养殖”“云种植”“云种菜”等(以下简称“云养经济”)做法。与此同时,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打着“云养经济”的旗号,通过互联网APP、电话宣传、组织聚餐旅游和参观养殖场等方式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线上认购鱼类、畜禽、茶场等,承诺到期后可获得高额回报,吸引群众投入资金。这类“云养经济”业务模式已脱离了商品交易的实质,由正常销售行为异化为追求高额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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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
一、什么是非法金融活动非法金融活动,是指未经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实质从事货币、支付、吸收存款、放贷、保险、证券、基金、期货、外汇等各类金融业务活动的行为。二、非法金融活动的常见形式1.非法集资:不法分子伪造相关资质,冒充政府机构或知名企业的名义,以投资项目为幌子,利用“高额回报”等虚假承诺误导公众投资资金,例如以养老投资等名义进行。这些所谓的投资项目大多缺乏真实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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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案例一:非法代理退保案例谨防非法代理退保避免保险权益丧失【案例简介】2023年,谢女士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30万保额的重疾保险。2024年5月,其“朋友”称谢女士患重疾概率低,支付部分手续费就能利用“技术手段”实现全额退保。谢女士自觉年轻健康,便同意由其“朋友”进行“技术维权”,多次投诉保险公司要求退保。保险公司向谢女士讲解保险保障权益以及退保损失,但多次沟通无果,最终按退保政策扣除相应费用后为谢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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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近期,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非法金融活动也呈现出多样化、隐蔽化的趋势,严重威胁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针对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山东金融监管局作出如下提示:一、认识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非法金融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虚假宣传、非法放贷、地下钱庄等,这些活动往往披着高收益、低风险的外衣,实则暗藏巨大风险。它们不仅可能导致金融消费者遭受巨额经济损失,还可能破坏金融市场稳定,影响社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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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在金融市场中,金融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三适当”原则对守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至关重要,能确保金融产品或服务与金融消费者特定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风险,不仅保护金融消费者免受潜在的财务损失,还有助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都共同遵守“三适当”原则,才能创造更加安全、公平、透明的金融消费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适当”原则是指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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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1. 问:《条例》是如何界定非法集资的?;答:《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该定义明确了非法集资的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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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中国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鲁金监发〔2022〕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山东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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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山东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办法(2024年12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60号公布 自2025年1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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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经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李克强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