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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教宣传专栏
315投资者教育保护 515全国投资者保护 反洗钱专栏 防非打非专栏 投资者保护专题 私募基金投教 股东来了 金融知识普及月 世界投资者周 打击场外配资专栏 普法宣传 诚信专栏 居间人培训 投资者适当性 法律法规 防范假冒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诈骗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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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315投资者教育保护

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

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十大典型案例案例目录  一、上市公司欺诈发行引发涉众纠纷案例  二、上市公司控制权之争纠纷案例  三、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例(一)  四、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例(二)  五、投资者与期货公司及其营业部期货交易纠纷案例  六、投资者与期货公司交易系统故障纠纷案例  七、公证提存化解投资者与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纠纷案例  八、投资者与证券营业部佣金调整纠纷案例  九、首例适用小额速调机制纠纷案例  十、基金资管产品债券交易连环违约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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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315投资者教育保护

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活动风险警示

近年来,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非法荐股”已大幅减少,但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的增多。主要表现为:个人或机构在网络直播平台开通直播房间,成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老师”自居,号称拥有资深投资背景、神奇实战业绩,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吸引眼球,利用“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等名目宣传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金币”“鲜花”等平台虚拟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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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315投资者教育保护

金融知识普及之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一、什么是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指未经批准从事依法应由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批准,应受法定监督的证券发行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活动。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常见类型(一)“私募机构”提供“股票内部信息”(二)“专家”荐股和“代客操作”(三)售卖“炒股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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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315投资者教育保护

关于警惕冒用持牌金融机构名义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近期,部分地方出现不法分子冒用持牌金融机构名义开展非法金融活动风险,严重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损害持牌金融机构声誉形象,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为提高广大金融消费者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远离非法金融活动,谨防上当受骗,避免财产损失,守护好“钱袋子”,中国人寿提示如下:警惕仿冒持牌金融机构APP不法分子仿冒持牌金融机构名称、LOGO等元素,设计与官方APP界面高度相似的虚假APP,意图以假乱真,迷惑广大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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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315投资者教育保护

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9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在推进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中全面推进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发行上市过程中的中小投资者保护(一)优化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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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315投资者教育保护

关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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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315投资者教育保护

防范资本市场“非法集资”宣传问答

1、近期在网上看到有个别私募基金涉嫌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查处,请问非法集资主要特征是什么?非法集资情况复杂,表现形式多样,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借用私募基金、P2P、股权众筹等概念,手段隐蔽,欺骗性强,危害性大。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一是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采用公开宣传、推介方式,违规向社会(尤其是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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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

315投资者教育保护

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投教知识:什么是“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

“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等违法活动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对此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持续予以打击。近期,上述违法活动依托“黑群”“黑APP”展业,手段不断翻新,形式更加隐蔽,投资者容易上当受骗,需要加倍警惕。“股市黑嘴”是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影响股票价格,甚至操纵市场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机构和个人。其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编造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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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315投资者教育保护

防非宣传案例汇编

一、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类案例一:通过荐股软件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案情简介:深圳某公司自主研发所谓大数据选股策略,通过公司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包装成“涨停xxx”、“xxx大师”、“早盘xxx”等服务产品,向投资者按月或按年收取订阅服务费。投资者付费后,即可以通过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接收相应的荐股提示。该公司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其销售的各项服务产品向客户提供具体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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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

315投资者教育保护

警惕互联网“非法荐股”风险 防范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

近年来,利用微信、QQ、微博、博客、网络直播等互联网平台从事“非法荐股”的活动日益猖獗。不法分子通过拨打电话、添加微信好友等方式进行营销,以内部操盘、保证收益、高额利润为诱饵,向投资者提供收费荐股服务;或以销售炒股课程为名,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一是要擦亮眼睛,验明正身。按照《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