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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
近年来,私募基金领域成为非法集资案件新的高发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有从P2P向基金转变之势。在这类非法集资案件中,目标对象从中老年弱势群体转向高知人群,涉案金额更大。2019年11月29日,由《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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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1."伪私募"有哪些特点?公开募集。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没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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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
(一)辨真伪·识风险做理性私募投资者。(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审批,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三)切莫被"私募备案"忽悠,警惕&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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