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棉花、早籼稻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发[2012]55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 2012年 3月 16日结算时起,棉花、早籼稻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 10%调整为 6%,涨跌停板幅度由%调整为 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商发[2012]55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 2012年 3月 16日结算时起,棉花、早籼稻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 10%调整为 6%,涨跌停板幅度由%调整为 4%。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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