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鉴于清明节假期,根据四家交易所节日期间保证金及涨跌幅调整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
2013年4月2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对上海、大连、郑州交易所各品种交易保证金跟随交易所做同步提高,中金所维持原标准。
2013年4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大连、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比例;上海期货交易所除铜、白银、天然橡胶、锌品种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跟随交易所做同步下调外其他期货品种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恢复至原有比例。
请投资者随时关注自己账户情况,控制好风险,理性投资。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