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办发[2013]46号

  为有效维护期货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所不断提高科学监管水平,加强自律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案件。现将我所2013年第一季度违规案件的处理情况通告如下:

  一、第一季度我所共处理违规案件15起。

  二、上述违规案件均系客户之间对敲交易,其中自然人客户之间对敲7起,自然人客户与单位客户之间对敲交易8起。

  三、我所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26位客户给予了警告、通报批评,并暂停开仓1-6个月不等的自律处罚。此外,对于通过对敲交易转移资金的案件,我所责令相关当事人改正,并要求其返还违规转移资金。

  请各会员及投资者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账户管理,杜绝违规交易行为的发生。

  特此通告。

 

附件:

 

2013年第一季度违规案件处理情况表

 

编号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违规事由

处罚内容

1

自然人

对敲交易

转移资金

通报批评、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

2

某投资公司

对敲交易

转移资金

警告

3

某投资

顾问中心

单位

(非法人)

对敲交易

转移资金

通报批评、暂停开仓交易2个月,责令改正,并返还违规转移资金

4

自然人

对敲交易

转移资金

警告

5

自然人

对敲交易

转移资金

通报批评、暂停开仓交易3个月,责令改正,并返还违规转移资金

6

自然人

对敲交易

转移资金

警告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