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6 年清明节期间风险提示的函

郑商函〔 2016 〕 91 号

 

各会员单位:

清明节休市期间( 4 月 2 日至 4 月 4 日),影响商品价格走势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函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6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