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和石油沥青品种自2016年11月24日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交易保证金标准由8%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