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交易所公布的《关于国庆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调整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在2017年国庆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2017年9月27日(周三)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如下:
1、郑州商品交易所
除菜籽、强麦外,粳稻、普麦、晚籼稻、早籼稻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
2、大连商品交易所
除黄大豆2号、胶合板、纤维板外,焦炭、焦煤、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1%,玉米、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
3、上海期货交易所
除线材、燃料油外,白银、黄金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螺纹钢、天胶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1%,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维持不变。
二、国庆节前后夜盘交易时间安排:
9月29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
10月9日所有期货、期权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10月9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三、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请您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及时调整持仓,防范假日风险。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