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交易所公布的《关于春节期间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调整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在2018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如下:
1、郑州商品交易所
粳稻、普麦、晚籼稻、早籼稻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菜籽、强麦维持不变)。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焦炭、焦煤、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0%,玉米、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黄大豆2号、胶合板、纤维板维持不变)。
3、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白银、铝、铜、锡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石油沥青、铅、锌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天胶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1%,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线材、燃料油维持不变)。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维持不变。
二、春节前后夜盘交易时间安排:
2月14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
2月22日所有期货、期权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2月22日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三、2018年2月22日(星期四)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请您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及时调整持仓,防范假日风险。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