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由于近期行情波动较大,为防范市场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将于2020年3月6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郑州商品交易所
棉花、棉纱、玻璃、菜油、纯碱、白糖、尿素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菜粕、PTA、动力煤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红枣、甲醇、强麦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苹果、硅铁、锰硅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其它品种维持不变。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玉米、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8%;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粳米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9%;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豆油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乙二醇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鸡蛋、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铁矿石、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其它品种维持不变。
3、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铝、铅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1%;白银、铜、纸浆、锌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热轧卷板、螺纹钢、锡、不锈钢、线材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石油沥青、天然橡胶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燃料油、镍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20号胶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其它品种维持不变。
另: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鉴于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您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及时调整持仓。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