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交易所下发的通知,为防范市场风险,经公司研究决定将于2020年3月2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对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及能源中心部分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郑州商品交易所
甲醇、PTA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2、大连商品交易所
棕榈油、鸡蛋、聚乙烯、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铁矿、焦炭、焦煤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苯乙烯、乙二醇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1%;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3、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铝、锌、铅、锡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9%;天然橡胶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1%;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号胶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1%。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另: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