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交易所公布的《关于2020年劳动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在2020年劳动节休市前后对各交易所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2020年4月2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如下:
1、郑州商品交易所
菜油、红枣、纯碱、强麦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5%;玻璃、菜粕、白糖、尿素、动力煤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6%;棉花、锰硅、硅铁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8%;苹果、甲醇、PTA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0%;其它品种维持不变。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玉米、玉米淀粉、粳米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3%;豆粕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棕榈油、豆油、铁矿石、焦煤、焦炭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8%;聚氯乙烯、塑料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乙二醇、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1%;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2%;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41%;其它品种维持不变。
3、上海期货交易所
黄金、纸浆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热卷、不锈钢、螺纹、线材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9%;铝、铜、锡、铅、镍、锌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1%;白银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2%;天然橡胶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3%;石油沥青、燃料油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6%。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号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3%;原油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26%。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维持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2020年5月6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期所品种除燃料油、石油沥青(按24%收取)外所有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郑商所品种除PTA(按16%收取)外所有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大商所品种除铁矿、焦煤、焦炭(按18%收取)、聚乙烯、聚氯乙烯(按19%收取)、液化石油气(按21%收取)、苯乙烯(按22%收取)、胶合板(按41%)收取外所有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能源中心除原油品种(按25%收取)其余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劳动节前后交易时间安排:
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休市。
5月6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同时,自5月6日(周三)当晚起,各交易所商品期货及期权相关品种夜盘交易恢复。
5月9日(星期六)周末休市。
鉴于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您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及时调整持仓,防范假日风险。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