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调整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1〕444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结算时起,聚乙烯、聚丙烯和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