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828号)、《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1〕857号)、《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1〕860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7%,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棉花期货2111、2201、2203、2205、2207及2209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棉纱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自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结算时起,短纤、菜油和菜粕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PTA期货2201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玻璃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其中,玻璃期货2111、2112、2201、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仍维持为21%;纯碱期货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其中,纯碱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

       自2021年11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