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元旦期间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各交易所公布的2022年元旦期间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在2022年元旦休市前后对各交易所相关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2021年12月30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整如下:
1、郑州商品交易所
维持不变。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维持不变。
3、上海期货交易所
燃料油、石油沥青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其它品种维持不变。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原油、低硫燃料油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7%;其它品种维持不变。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维持不变。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2022年1月4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期所、能源中心所有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元旦前后交易时间安排:
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2年1月1日(星期六)至1月3日(星期一)休市。
2022年1月4日(星期二)08:55-09:00上期所、能源中心、大商所和郑商所的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2022年1月4日(星期二)起中金所照常开市。
鉴于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您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及时调整持仓,防范假日风险。
特此通知。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