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商所下发的《关于调整棕榈油等品种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大商所发〔2022〕113号)、郑商所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2〕111号)、上期所下发的《关于调整铝、燃料油和纸浆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2〕68号)和能源中心下发的《关于调整原油和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22〕14号),经公司研究决定:

       上期所:自2022年3月7日(星期一)结算时起,铝和燃料油期货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其中铝和燃料油期货的2204、2205、2206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纸浆期货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能源中心:自2022年3月7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原油和低硫燃料油期货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其中原油和低硫燃料期货的2204、2205、2206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

       郑商所:自2022年3月7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比交易所提前一天调整),PTA期货2205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花生期货2204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大商所:自2022年3月8日(星期二)结算时起(比交易所提前一天调整),棕榈油期货2204、2205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豆油期货2205合约和豆粕期货2205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黄大豆二号期货2204、2205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玉米期货2207、2209合约和玉米淀粉2205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