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郑商所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郑商函〔2022〕115号)、上期所下发的《关于调整铜等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期发〔2022〕70号)和能源中心下发的《关于调整原油、低硫燃料油、国际铜期货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上能发〔2022〕16号),经公司研究决定:
上期所:自2022年3月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黄金期货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铜和铝期货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锌和铅期货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5%,燃料油、石油沥青、纸浆期货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
能源中心:自2022年3月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国际铜期货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1%,原油和低硫燃料油期货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
郑商所:自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206、2207、2208、2209、2210、2211、2212、2301、2302及2303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7%。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