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客户交易行为监管模式,加大异常交易防范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公司经研究决定,将于2023年3月6日启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提供的自成交防范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该服务由中金所提供,适用于通过公司席位报入的中金所订单。

       2、该服务通过交易系统防范单个客户在连续竞价交易中产生自成交,不适用于集合竞价交易。

       3、该服务适用于单个客户的自成交行为,不适用于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间的自成交行为。

       4、该服务启用后,通过公司报入的中金所订单在撮合前交易所将进行自成交检查,如发现对手方订单的客户号与报入订单的客户号相同,则后报入的订单交易所将以错单形式退回。例如,某客户A通过公司报入一笔开仓订单,在撮合前的自成交检查中发现对手方仍是客户A,该笔开仓订单将以错单形式退回。

       5、若您在包含公司在内的多家期货公司处开户的,通过公司报入的未成交订单仍能与通过未开启该服务的期货公司后报入的订单产生自成交。

       6、因自成交属于异常交易行为,故由此使用该服务产生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公司开启该服务的具体日期为2023年3月6日,敬请关注。

       请您理性投资、合规交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中金所及公司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异常交易行为,共同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如有疑问,请致电:0533-2287844。

       特此公告。

 

山东齐盛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