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2023年11月最后交易日为11月30日,根据上期所、能源中心、大商所、郑商所、广期所、中金所相关规定,若客户持有2312合约的,持仓必须调整为符合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交易所要求:
上期所整数倍基数:铜、铝、锌、铅2312合约为5手,镍2312合约为6手,黄金2312合约为3手,白银、锡、纸浆2312合约为2手,不锈钢2312合约为12手,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2312合约为30手,氧化铝2312合约为15手。
能源中心整数倍基数:国际铜2312合约为5手, 20号胶2312合约为10手。
大商所、郑商所、广期所: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2312合约进入交割月(注:法人户整数倍基数:棉花为8手、棉纱为4手、动力煤为200手、焦炭为10手、焦煤为100手、铁矿石为100手、黄大豆2号为100手)。
二、调整期限:
请持有中金所国债2312合约且未通过国债托管账户审核的客户于11月29日14点前将持仓调整为0手;请持有上期所、能源中心、大商所、郑商所、广期所2312合约的客户于11月30日14点前将持仓调整至交易所规定要求,否则我公司将根据交易所规则及合同约定,对您的违规持仓进行处理。
另:11月20日为原油2312合约个人户持仓最后交易日;11月23日为燃料油、低硫燃料油2312合约个人户持仓最后交易日;12月8日为20号胶、国际铜2312合约个人户持仓最后交易日; 11月30日为燃料油、低硫燃料油、原油2312合约机构客户持仓最后交易日。
特此通知。
山东齐盛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