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发〔2026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34日(即33日夜盘)交易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原油、低硫燃料油和集运指数(欧线)已上市期货合约的交易限额调整如下:

原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1200手;

低硫燃料油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6000手;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50手。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按照单个客户执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此限制。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633

相关通知链接:

https://www.ine.com.cn/publicnotice/notice/202603/t20260303_830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