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交易者: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调整甲醇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6〕230号)、《关于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期发〔2026〕86号)、上海期货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调整燃料油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期发〔2026〕87号)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发的《关于调整原油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上能发〔2026〕20号),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4日(星期三)结算时起,
甲醇期货MA2604、MA2605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甲醇期货MA2606、MA2607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燃料油期货fu2604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
燃料油期货fu2605、fu2606、fu2607、fu2608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
原油期货sc2604、sc2605、sc2606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
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5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4%;
低硫燃料油期货lu2607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604、ec2605、ec2606、ec2607、ec2608、ec2609、ec2612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8%;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ec2610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36%。
自2026年3月5日(星期四)结算时起,
甲醇期货MA2608、MA2609合约公司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郑商所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上期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及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特此通知。
山东齐盛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