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1]20号)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关于开展期货市场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与处理工作的通知》(监控函【2012】34号)有关规定,我公司将自2012年7月起,每月进行一次休眠账户的认定与休眠处理。
休眠账户的认定日:每月15日(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顺延)。休眠账户的认定标准:截至认定日,同时符合开户时间一年以上、最近一年以上无持仓、最近一年以上无交易(含一年)、认定日的客户权益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4个条件的账户。
为避免您的账户被休眠,请保持账户资金在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如休眠账户申请激活的,须入金使账户资金达到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并符合账户实名制规范要求后方可办理激活手续,激活成功后的下一个交易日方可进行交易。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开户营业部,或致电400-632-9997、0533-2163006。感谢您的积极配合,祝您投资顺利!
招金期货有限公司
201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