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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
1. 问:《条例》是如何界定非法集资的?  答:《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该定义明确了非法集资的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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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股市黑嘴”“非法荐股”“场外配资”等违法活动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对此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持续予以打击。近期,上述违法活动依托“黑群”“黑APP”展业,手段不断翻新,形式更加隐蔽,投资者容易上当受骗,需要加倍警惕。“股市黑嘴”是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影响股票价格,甚至操纵市场等牟取非法利益的机构和个人。其行为模式主要包括编造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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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案例涉及基金、外汇、股票、期货、保险等主要金融业务,结合常见金融投资诈骗手段,旨在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金融投资骗局的意识和能力,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我们摘编部分案件,希望通过以案释法提醒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加强金融知识学习,不盲目相信他人的营销推介,坚持理性投资,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项目,选择正规的经营机构和渠道,警惕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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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近年来,不少投资者通过某些名为“登记结算服务公司”或“资产备案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投资产品来获得高额回报。这些投资产品的年化收益最高可达10%以上,看似非常吸引人。然而,在这些投资产品背后,存在一类违法的机构——“伪金交所”,它们打着“金交所”的旗号,以登记备案为名,搭建了一条为地产、三方财富等行业违规发行“理财产品”的地下新融资通道,已经触及监管红线。近期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风险预警,提醒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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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近年来,部分金融消费者通过不法金融中介办理相关业务,其知情权、财产安全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害。为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其对不法金融中介的鉴别能力,防范陷入不法金融中介陷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提示:一、树立科学的金融消费理念金融消费者要加强金融知识学习,树立科学的金融消费理念,合理规划支出,量力而行,切莫盲目消费、跟风消费。要慎重使用借贷产品,切忌过度负债,否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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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非法集资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我国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结合近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典型案例,特提示:非法集资花样繁多,社会公众要提高警惕。  【案例介绍】  浙江望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望洲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截至2016年4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4亿余元,未兑付资金共计26亿余元,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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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场外配资”是指以高于投资者支付的保证金数倍的比例向其出借资金,组织投资者在特定证券、期货账户上使用借用资金及保证金进行股票、期货交易,并收取利息、费用或收益分成的活动。行为模式主要包括:1.系统分仓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利用账户分仓系统将证券、期货账户拆分为若干虚拟交易子账户,并提供给投资者进行股票、期货配资交易。2.出借账户模式。主要指配资中介机构将自有或控制的证券、期货账户提供给投资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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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法分子从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手法不断翻新,非法活动的隐蔽性也越来越强。尽管这样,您只要掌握以下几种方法,就可以轻易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一是辨识主体资格。按照规定,开展证券期货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而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的机构,是非法机构,请您不要与这样的机构打交道。您可以通过证监会网站(www.cs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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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1.编造“股神”神话骗取会员费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直播室、论坛、股吧、QQ等互联网工具或平台,以“大数据诊股”“推荐黑马”“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投资者加入后,有“老师”“专家”“股神”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实际上向投资者非法荐股,谋取“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还有不法分子先免费推荐股票,然后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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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