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国发〔2011〕38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2〕3号)的有关规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证监会牵头,23个部委共同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省级人民政府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督导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对交易场所和交易产品的规范管理制度,联席会议不代替省级人民政府的监管职责。督导是联席会议推动各省级人民政府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方式之一,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工作过程,主要是统筹协调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整体部署安排,提供相关政策解释和指导,要求各地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不是对具体交易场所的核查、整改、处理、验收等事项提出要求。
       联席会议日常办事机构设在证监会,承担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的有关决定。